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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公安就官号散布云南“西瓜迷药”传言致歉

[日期:2013-01-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浙江衢州公安就官微散布云南

 

  “该条微博引起网民关注和质疑后,我们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目前,我们已停止该微博发布者的微博管理工作,责令作出检讨,并将进一步完善微博审核发布的程序和制度,将我局官方微博打造成一个客观、真实、诚恳的交流平台。希望网民朋友对我们继续关注和支持。”@微博云南@云南警方

  这条致歉微博出自衢州市公安局衢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的官方微博@衢州开发区公安,时间是1月18日17:43。

  衢州开发区公安官方微博为什么发这么一条致歉说明?

  这要从千里之外的云南一个传言说起。

  1月17日,衢州市公安局衢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粉丝近4万的官方微博@衢州开发区公安转发了这么一条看似是提醒公众的信息:“在云南边境地区旅游或当地人民请注意,若有人在路上接近你,向你推销缅甸西瓜,又让你吃一口,你一定注意不要上当!那是种迷昏(注:魂)药,一吃即晕!作案时,轻者劫财劫色,重者杀害高价出售器官!非常残忍!现在已经在瓦城,姐告,木姐,瑞丽等市出现了,看完请马上转发转告你的亲人朋友!”

  消息经@衢州开发区公安转发后,马上就有300位网友据此进行了转发。

  很快,衢州开发区公安接到了云南有关方面的通知,称公安官方微博转发的是一条未经核实的假消息。

  云南省瑞丽警方对此条微博进行核实称,“目前未发现和接到‘西瓜迷药’的案件案情。”

  云南德宏州警方也经核实称,此微博为假消息。这条微博随即被删除。

  云南警方称,“西瓜迷药”的传言带来的是市场恐慌、行业受灾、许多人上当受骗。这背后,是传言或谣言制造的灾祸。

  1月18日17:42,官方新浪微博衢州开发区公安发布了一条致歉微博:

  @猪哥@平安德宏@目则@龙爸爸左岸有雨@微博云南@云南警方年关将至,各类侵财型案件高发,本意收集一些安全防范知识供网民朋友引以为戒,但我们在工作中未对转发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予以审核,致使产生不良影响,在此,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

  一分钟后,又出现了文章开头的这条致歉微博。

  衢州市公安局衢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相关负责人称,操作此微博的民警已经被责令不再操作官方微博,并向全局做书面检讨。

  目前,这条引起多人恐慌的微博已经被@衢州开发区公安删除。

  浙江万申佳律师事务所的朱葵阳律师说,要想求证这条消息的真假其实很简单,但有关人员却将此忽略了,造成了一定范围内的恐慌。作为经过认证等方式确认的政府机关的公安官方微博,是代表公安机关发言的,所以每句话的背后代表的都是政府机关,绝对不能轻易发表消息源不明确、消息内容也不可靠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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