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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明确中介代收二手房订金不得超过成交额1%

[日期:2008-05-03] 来源:  作者: [字体: ]

羊城晚报5月3日报道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就存量房的资金托管问题日前开展了网上交流咨询,相关负责人更首次明确,如中介公司代收购房订金的,最高不得超过总成交额的1%,而这部分订金也可以选择资金托管。

目前广州市已有8家银行开通了二手房资金托管业务,办理方便且所有手续费全免。

不少网友反映,目前市场上的二手房交易仍然存在直接交付房款的现象,甚至有的购房者并不知道中介公司已经不能代收房款,对于银行托管的新规还存有疑虑。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房地产中介公司自2008年开始不能代收代管房款,此举是为了保障购房者交易和资金安全,避免中介公司代收资金后一旦经营状况出现问题,直接侵害交易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明确,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粤建房函[2008]10号)第一条的规定,如代收购房订金的,最高不得超过总成交额的1%。而且订金是属于房款的一部分,可以选择资金托管。但如购房者改变主意不想购买房屋,必须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和资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分清责任,依法处理。

一些网友担心资金托管手续麻烦,甚至会拖延交易时间。市国土房管局回应,其实资金托管手续简便。买卖双方只需跑一次银行即到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资金托管没有增加交易过户时间。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可于当日到最近的一家银行网点办理托管手续。

贴士

8家银行

可办二手房资金托管

目前已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的银行有: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广州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等8家银行,共273个网点。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咨询电话为83342639。

链接

房款银行托管流程

第一步: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如买卖双方要求办理资金托管的,中介公司应协助买卖双方到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开立银行卡或存折。

第二步:买方按托管协议约定将交易资金划入银行,并通知托管银行,银行确认款项到账后通知交易各方。

第三步:交易双方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交易有关当事人或中介公司将交易登记部门出具的受理回执、完税证明或新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传真件交托管银行。托管银行经办人员在“广州市存量房交易过户信息查询系统”核对无误后,按托管协议约定将交易资金(首期房款或全部房款)划入指定收款账户。 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托管协议时,会约定交易资金交付的条件,银行会按照协议的约定,在相应的交易过户手续(如递件、完税等)完成后,将交易资金划转到托管协议中指定的收款账户。 (本文来源: 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赵燕华、实习生郑裕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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